路加福音十二章 對門徒的警誡
一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。V.1-3
a.假冒為善
b.掩蓋的事
c.隱藏的事
d.暗中的事
e.不合主心意的事
二、不要懼怕的人和事。V.4
a.只能傷害身體的人。
b.只在地上有權柄的人。
三、要怕的人與事。V.5-12
a.那有權柄把人丟進地獄的主。
b.在人面前認子,父也會認他,凡在人前不認子的,將來父也不認他。
c.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。
d.倚靠聖靈面對審問。
四、貪財的心v.13-21
a.爭家產→生命與家產的比較。(地上的財寶並不能帶來豐盛的生命。)
b.儲財產→只注意地上的錢財,忽略天上的財寶。(朽壞和不朽壞的比較)
c.無知的人→用財物來滿足靈魂。只顧今生忽略來生。
五、兩種提醒:v.22-59
a.生活上的提醒:v.22-34
對一般人→不要憂慮吃喝,要照顧生命的需要勝過生活的需要。
*解決憂慮之法→先求神的國,主必加生活的恩典給我們。
對富足人→要顧及窮人,要積財寶在天上。
b.事奉上的提醒:v.35-59
腰束帶,點著燈,等候主回來→隨時儆醒預備好見主面。
1)兩種僕人:v.41-48
忠僕v.42-44→忠心又有見識,按時分糧。
惡僕v.45-47→忽略責任又惡待同伴。不照神的意思作,自以為是。
*多給誰就向誰多取,多託誰就向誰多要。見主面時每一個人都要交帳。我們從主領受的恩典有多少?能力恩賜有多少?機會有多少?我們為主用上多少、虧欠多少?
2)分辨的事:v.49-59
(a)主來是叫人起分爭→因為主把天上的火帶來,這火要燒盡地上的污穢,而地上的人不能接受,因此開始有分爭。屬地的與屬靈的本來就不相合。家人朋友必因信仰的問題彼此相爭。
(b)主來前的兆頭→從主的警告中觀察分辨主來前的現象,為的是預備好自己迎見主的審判。
(c)如何預備自己呢?如果有半文錢沒有還清就不可以從那裡出來,意思是提醒我們,只要我們以半點的虧欠是我們知道的,我們都要先解決掉,免得主來的時候,要定我們的罪與判斷我們的虧欠。儆醒!儆醒!主來的日子真的近了,我們預備的時間不多了,趕緊把握時間、把握機會,為自己積攢天上的財寶,免得將來兩手空空見主面。